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(gòu)。
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,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。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,一般不超過7人。
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和組織委員、宣傳委員、紀檢委員等,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。
正式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,設1名書記,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。
黨支部委員會成員應當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和黨員、群眾監(jiān)督,加強互相監(jiān)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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